【公告】 公開徵求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候選人啟事

訊息發佈時間 2017-05-09

元智大學公開徵求
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候選人啟事

依據:「元智大學系所主管遴選辦法」及元智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校公開徵求任期自106學年度(106年8月1日)開始之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,任期三年,得連任一次,歡迎各界推薦參選。
二、候選人需具備下列要件:
(一)具學術上卓越成就與聲望。
(二)認同本校教育理念(卓越、務實、宏觀、圓融)及系(所)擔負之使命與任務。
(三)具有規劃、領導、推動學術行政之能力。
(四)具有高尚品德與操守良好。
(五)具副教授以上之資格。
三、凡有意參與遴選或推薦者,請於本校人文社會學院網站下載或來函索取推薦表及相關表件。相關申請資料請於106年5月22日前以掛號(以郵戳為憑)寄達: 32003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收
四、有關遴選相關事宜如有不明之處,請洽:元智大學「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」徐秘書
【電話:(03)4638800轉2701、(03)4618189傳真:(03)4618191】
【e-mail:ceemilie@saturn.yzu.edu.tw 】
五、其他相關事項依「元智大學系所主管遴選辦法」辦理。

附件:106藝術與設計學系主任遴選候選人推薦表及基本資料表 ( http://www.hs.yzu.edu.tw/Uploads/files/20170509001422.doc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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